临近年底,今年*后一波购房旺季来临,随之而来的购房“陷阱”也时有出现。房屋模型与实际不符、“双合同”规避**限价、**有学位却难以兑现等,购房套路仍存在。有业内人士表示,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外,购房者也应提高警惕,当心自我否定式营销。
房屋模型与实际不符、“双合同”规避**限价、**有学位却难以兑现……正值年底房产交易旺季,不少购房者期盼在此期间选购到心仪的住房,然而,“买的没有卖的精”,一些开发商、房产中介等卖家利用自身资源信息优势,为购房者设置了多个“陷阱”。购房市场究竟有多少“猫腻”?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。
2016年,广东佛山的林先生看中了某房产公司所建的花园小区期房,由于林先生想要购买的三房户型无样板房,销售员称可看两房户型的3D房屋模型,除了比样板房少一个房间,得房率(八成)等都一样。为加以佐证,销售员还向林先生出示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,其附件注明公摊系数(公摊面积/套内面积)为0.265268。之后林先生决定购买两套三房户型并支付了款项。
2017年3月,林先生获知所购房屋建成,随即前往现场查看,但发现实际交付的房屋与购房前了解的情况相差甚远:一是实际空间与户型图不符;二是**的飘窗不见踪影;三是得房率远未达“八成”;四是主合同中的房屋面积数据与附件中提供的数据不一致。
*后,该房企承认确实存在主合同与附件数据不一致的错误,但称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在双方合意、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签订的,主合同第三条已明确房屋相关面积数据,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公司并非故意隐瞒,没有销售欺诈,数据不一致属于“计算错误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