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GG的本意是Ugly Boots(丑陋的鞋子),这种雪地靴就像用带毛的羊皮把脚裹起来后简单缝制而成,粗大蠢笨,却非常轻便暖和。在Deckers公司买下UGG Australia品牌前,它主要针对一个对美感并不那么讲究的细分人群——冲浪爱好者。
UGG Australia品牌的创始人布莱恩。史密斯在澳洲冲浪胜地珀斯发现,很多冲浪者会在上岸后穿着当地小工厂生产的UGG,不仅舒适暖和,里面厚厚的羊毛还能迅速吸掉脚上的水气,保持干燥。于是,他在美国加州创建UGG Australia品牌,作为一个功能性品牌在冲浪者间小范围流行开来。1998年,史密斯将UGG Australia品牌卖给了Deckers.后者在接手后认为,凭着考究的用料(必须是澳洲A级反羊毛皮)和舒适的脚感,UGG**可以打破专业市场的藩篱,受到更多消费者的青睐。
传统的**模式——做广告、出现在时尚杂志和时装秀上、吸引消费者到柜台上购买——对于UGG显然是行不通的,这种看上去丑笨而且难以搭配的鞋难入时尚话语圈中意见**们的法眼。于是,Deckers转而寻求说服时尚话语圈中的另一类“灯塔”——明星。
他们先尝试将一双UGG作为礼物送给了当时因主演《海滩护卫队》而被狗仔队疯狂追拍的女星帕米拉。安德森,并同时精明地附送了一双UGG童鞋给安德森的小女儿。舒适的脚感让UGG*先穿到小安德森脚上,为了和女儿搭配亲子装,安德森也尝试穿了一次UGG.它**的保暖性和舒适性折服了安德森,人们从此频频从八卦图片中看到安德森在拍摄现场时穿着它,并开始疑惑为什么这位**女星如此青睐这双古怪的靴子。